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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安徽]2月17日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2月17日0时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依法通行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路保通保畅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协调当地公安交警、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共同做好检疫点设置、交通疏导和路面管控等工作,切实提高路网通行效率。要配合公安交警、 卫生健康等部门设置检疫车道,根据交通流量情况,适时增加检疫车道,并加派专职疏导人员开展收费站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理特情,确保所有车辆快捷通行。要按照“三不一优先”的原则,畅通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物资、医患人员、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快速放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及时整治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超限超载、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大公路日常养护,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持续改善路域通行环境。

  此前,省交通运输厅已于2月12日印发《安徽省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十二条》,从成立专项工作组、完善联动机制、落实政策措施、规范防疫查验、合理设置车道、严格路面管控、迅速应对拥堵、加强路网监测、深化入口治超、发布出行信息、开展数据分析、强化科技支撑等12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路网管控措施,做好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